组织部工作职能:
1、负责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党建工作要求,组织、协调、督促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召开党建工作例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进行党建工作考核。
2、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好处级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等工作;做好处级干部、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调整等工作。负责处级领导班子、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届中考核等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培养、使用等工作。
3、负责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全校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教育培训、个人事项报告、出入境管理、社会组织兼职等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工作制度建设。指导基层开展“样板党支部”、“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督促各基层组织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基层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等工作。
5、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组织、指导、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好党员学习教育。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优表彰、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统计、组织关系转接以及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组织优秀毕业生选调工作。
6、负责党校办公室工作。完善党校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党校培训资源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全校各级干部轮训、培训等工作。组织全校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对二级学院党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7、协助党委做好人才工作。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校人才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督促。积极做好干部、人才外派到地方扶贫、挂职锻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