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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退休干部书报费报销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老干部局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包头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2019年《关于离退休职工订阅图书报刊工作的意见》,校离退休办制定退休干部书报费报销工作的实施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书报费报销范围

我校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

二、书报费报销标准

按照职务,厅局级300//人;县处级150//人;其他人员100//人。

三、书报费发票要求

1、手撕发票和超市发票:注意要附购物明细单,发票与购物明细单上的发票专用章、消费金额必须一致,购物明细单单位名称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前一年手撕发票可以使用;

2、普通机打发票(包括邮政专用发票):单位名称只可以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不得标注个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填写“12150200772240100J”;

3、电子发票:要求同上,届时通过“微信、电子邮箱”的形式上传离退休办。

四、书报费报销时间

每年10月初开始收集发票,1115日工作截止,凡是没有按照要求开据发票或者逾期提供发票视为自动放弃。

此《实施办法》将于2020年开始执行,不再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校离退休办负责解释。



此办法

附件:

1、关于离退休职工订阅图书报刊工作的意见

2、学校纳税人识别号等基础信息

3、学校财务处发票报销规范要求




                                            校离退休办

                                            2020.09.07.






附件1

关于离退休职工订阅图书报刊工作的意见







附件2

学校纳税人识别号等基础信息







附件3

学校财务处发票报销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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