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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党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 组织生活安排的指导意见

党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

组织生活安排的指导意见

各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发[2018]38号)文件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工作要求及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需要,组织部就2019年上半年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眼于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组织、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党的组织生活与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严格标准、优化程序,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学习内容(供参考)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2、《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

4、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等有关讲话精神;

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6、《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内容;

8、《包头师范学院师德宣传教育手册》有关学习内容;

9、“两会”精神、其他时政重要精神。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要按照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指导党支部抓好组织生活,做好计划安排,让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

2、安排好主题党日活动。以每月固定一天作为主题党日,优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

3、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做好党员组织生活材料的记录、整理和保存,党委组织部将把基层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等工作列入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创新党员组织生活形式,提升组织生活活力与实效,增强组织生活对党员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党委组织部

201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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