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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内涵建设、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支部书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的推动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学校党委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总支、党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表彰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教学、管理、服务一线的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推荐全校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机关党支部等基层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党总支书记、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学校党务部门干部;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党总支、党支部。

全校计划表彰优秀共产党员3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优秀党支部书记10名,先进党支部10个,先进党总支5个左右。(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及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支部书记的职责,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明显,带头实干,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师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以及学生教育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清正廉洁,作风朴实,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服务师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先进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并执行“两计划 一台帐”,2016年以来组织生活次数不少于6次。

三、评选程序、表彰奖励及事迹宣传办法

1、评选工作以党总支为单位,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程序进行。优秀党员由所属党支部组织党员通过自荐或他荐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党总支,经总支委员会根据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再提交党员所在党支部进行民主投票推选。推选时参会党员人数应达到支部全体党员三分之二以上,被推选人所得赞成票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优秀党支部书记、先进党支部由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酝酿提出拟推荐对象,然后提交所在党支部进行投票表决。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总支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酝酿提出拟推荐人选,然后将推荐人选名单与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先进党支部推荐对象一并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党委组织部。

2、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初审通过后,提交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最后将议定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3、学校党委在七一期间将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向优秀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4、学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将利用宣传橱窗、大屏幕等媒体,专题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事迹宣传展播,切实将优秀共产党员的形象在校园内凸显出来。

同时,党委宣传部、各级党组织还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报道各类优秀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典型事迹,共同营造学习先进,争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各党总支于6月20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审批表纸质版(见附件2、3、4、5)交组织部组织统战科,材料电子版及一张个人工作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像素不小于500万)发送至组织部工作邮箱(zztzb@bttc.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评选。

联系人:董海燕;电话:6193040。

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目内容以写实为主,避免空话、套话,优秀个人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先进集体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表格从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名额分配表

2、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审批表

3、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审批表

4、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审批表

5、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审批表

 

特此通知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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