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的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离任干部与接任干部之间的工作交接,规范和强化工作交接程序,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平稳、高效进行,现就工作交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接对象
我校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中涉及职务、工作岗位调整变动的领导干部。离任干部为移交方,接任干部为接收方。
二、交接时限
领导干部工作交接要在2024年1月25日前完成,因特殊情况最晚交接时间为1月30日。
三、交接内容
(一)整体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基本情况;所负责工作进展情况;尚未完成或正在办理的各项工作以及后续工作安排等。
(二)人事情况。主要包括班子建设情况、班子成员分工;本部门岗位设置与人员状况等。
(三)财务情况。主要包括经费预算、经费使用情况、经费项目种类及金额情况;各类债权、债务、借款等情况;财务相关账务、票据等工作资料、财务管理分工与要求;财务管理规定的其他需要交接的有关事项等。(须附交接清单,经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四)资产情况。主要包括离任领导干部个人使用、借用和保管的办公设备等;本人负责管理的资产管理规定的其他需要交接的有关事项等。(须附交接清单,经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五)文档资料。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文件,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文件资料,电子文档;工作记录、会议记录,以及开展各项工作形成的档案材料等;各种统计数据、报表等数据资料。
(六)外联情况。主要包括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情况,对口业务联系人情况等。
(七)需要交接的其他事项。
四、交接方式和程序
(一)工作交接时,由离任干部根据上述交接内容认真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表》,移交方、接收方均须在交接表上签字。交接表一式四份,离任干部、接任干部、岗位所在单位各持一份,一份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交接情况要及时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汇报。
(二)单位正职离任,由离任正职和接任正职进行工作交接;单位副职离任,由离任副职与本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并与接任副职做好工作对接;新提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要将原任职务工作情况等向原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做好具体工作交接。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做好工作交接是保持学校工作有序衔接和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严肃认真地履行好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对工作交接后发现的遗漏事项,离任干部要配合做好补充交接工作。
(二)对新成立的机构单位,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要相互配合,保证资产划拨、人员划转等工作顺利完成。
(三)办公设备转移原则:(1)除现办公用计算机随人员转移以外(转移后需要办理调拨手续到调整后部门),其他办公设备(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一律原则留到原部门。如办公用计算机不转移,需要办理调拨登记手续:(2)用教学科研经费购置的办公设备可随人员转移(转移后需要办理调拨手续到调整后部门);(3)新增岗位且本部门无法调剂满足使用的,在1月23日前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后,由学校统一配备;(4)新增部门发展规划处、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办公用房,开学前暂时使用原实验管理中心和原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假期进行调整。
(四)履行单位经济管理职责的离任干部,在学校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必须配合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包头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表》于1月25日前由所在单位、部门统一报送到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联系人:陈晨,办公地点:勤业楼428室
联系电话:0472-6193479。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