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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包头师范学院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次数和时间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开展。

二、参会人员和会议主持人

参会人员主要包括总支委员会成员、支部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或全体党员、学校党委委派的参会人员等。会议主持人、点评人一般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担任。

三、组织实施

述职评议工作实行党总支负责制,一般以各党总支为单位进行,通过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大会,现场听取党支部书记工作述职,党总支对支部书记述职进行点评,参会党员对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价等。

特殊情况下,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也可采取书面述职方式,但现场述职比例一般不少于应述职支部书记总数的50%,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党总支须向党委组织部提交专门工作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

1、撰写述职材料。各党支部结合全年工作情况,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由支部书记亲自撰写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应简明扼要,不夸大不赘述,字数一般控制在3000字左右。

2、审核备案。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形成后须提请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字,述职后在党总支备案留存。

(二)述职汇报。各党支部书记在大会上进行现场述职,汇报一年来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情况。

(三)现场点评。听取述职的党总支书记要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以及支部书记述职情况,认真进行现场点评,点评意见要切实中肯,不流于形式,并突出问题,指明努力方向。学校党委委派的参会代表也可发表点评意见。

(四)民主评价。组织全体参会人员,结合平时工作表现、总支书记点评意见、现场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价。评价结论要实事求是,拉开档次,避免出现一律为同一档次的现象。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向党支部书记进行反馈。

(五)整改落实。会后以总支为单位全面梳理分析所属支部述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情况要在下一年度述职报告中做出说明。

五、述职内容

(一)教工党支部书记述职内容主要汇报《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的四个“主体作用”发挥情况。

(二)学生党支部书记述职内容主要汇报《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教育培养、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及作用发挥等工作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述职内容要写实。述职报告要根据党支部的主要任务和党组织书记的主要职责,在认真梳理分析一年来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制度落实、日常管理、党员教育情况等进行撰写。述职报告要切实把自己查摆进去,做到突出重点、避免泛泛而谈;要注重用具体事例、详实数据说话,做到求真务实、避免弄虚作假。

(二)组织实施要规范。述职评议工作要做到事前计划准备、事中严肃有序、事后总结上报。结束后一周内,以总支为单位,填写上报《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情况述职评议考核表》(附件一)及《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情况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统计表》(附件二),报组织部备案。

(三)结果运用要充分。要把述职评议结果作为评价党支部书记政治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依据,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对高度重视支部工作、真正履职尽责、党员群众反映好的给予褒奖;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研究、精力投入少、不真抓实干、不解决实际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差的及时提醒教育或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要依据党内有关法规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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