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十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政工(人事)科:
为提升全市事业单位新聘任中层以上领导岗位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包头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办法(试行)>的通知》(包人发〔2013) 44号)精神和相关政策规定,决定举办市属事业单位新聘七级、八级管理人员任职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卜:
一、培训对象
2015年度市属事业单位新聘任七级、八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参公单位)。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任职培训以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履职能力为目标,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公共管理、行政决策、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危机处理、勤政廉政、公文写作等履职必备的相关知识和内容,提高事业单位领导岗位管理人员的组织、协调、管理、执行等方面的能力与素质。培训形式:培训采取全脱产、集中授课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5月23日-7月15日。
培训地点: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青山区建华路19号;报到地点: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任职培训工作,尽快落实参训人员,切实组织好培训报名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干部任职备案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从严把握。
(二)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需由所在部门、单位出具证明,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
(三)培训人员需按培训班期数分别在5月20日(第一期)、6月3日(第二期)、6月20日(第三期)、7月1日(第四期)全天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报到。报到时每人须交培训费780元,需要安排食宿的人员请在报表中注明,食宿费用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