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包头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包头市担当作为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包组通字[2022]46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了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充分酝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议,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推报如下人选,现予以公示:
李建军,化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刘晓堂,历史文化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
宋金锦,数学科学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9月5日起到9月9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包头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422办公室,举报电话:0472-6193037。
组织部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