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包头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包头市担当作为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包组通字[2022]46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了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充分酝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议,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推报如下人选,现予以公示:
吕煜瑜 包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
刘 利 包头师范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包头黄河国家湿地生态保护研究所所长;
李 芳 包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院长;
张东虎 包头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长;李灵芝 包头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9月21日起到9月25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包头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422办公室,举报电话:0472-6193037。
组织部
2022年9月21日